嵊州刑事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嵊州刑事律师

买卖集体土地自建房是否合法?

时间:2025-02-22|栏目:嵊州刑事律师|
自建房买卖经集体批准法律认可,需要根据不同条件来判断的。首先该自建房屋一定要是合法建筑。然后还要求农村自建房屋买卖的双方都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没有其他的宅基地,房屋买卖交易也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出的决定并且符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自建房还是建房出售

吴律师手机 15555555523 | 吴律师微信号 51764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等,未经本网站许可,不得复制、转载、引用、抓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

本网站尊重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Copyright © 2018-2099 吴亮律师 版权所有

永康律师 杭州临平区律师 淳安律师 江山律师 长兴刑事律师 淳安县刑事辩护律师 嘉兴市律师 缙云县资深刑事律师 桐庐县刑事律师咨询 龙港市专业刑事律师 遂昌县专业刑事律师 湖口县专业刑事律师 浦江县刑事律师 温岭市刑事律师咨询 东阳市律师 温州离婚律师 绍兴上虞离婚律师 桐乡房产律师 东阳刑事律师 嘉兴律师 武义律师 建德律师 宣城法律咨询 宁波北仑刑事律师 长兴刑事律师 龙港法律咨询 永嘉律师事务所 三门律师 杭州西湖交通事故律师